1.15.4. 反對意見
§ 4. 反對意見
針對恩典教義中其他教義所提出的反對意見,同樣也被用來攻擊奧古斯丁主義(Augustinian view)對於重生本質的觀點。這些反對意見可分為三類:
- 對超自然主義的否定
- 第一類反對意見建立在對有神論的否定上;或者至少是建立在對聖經中有關神與世界關係之教義的否定上。現代哲學大多數形式都有一個共同的假設,即至高者(無論是位格性的還是非位格性的)的一切作為皆是依循律法而行。如果承認有第二因(second causes)存在,那麼一切皆是有序、統一的,且是在第二因之中、藉由第二因並透過第二因運作。無論是在外在世界還是在屬靈領域,一切皆是自然的,沒有任何超自然的事物。因此,不可能有「無中生有」(ex nihilo)的創造、不可能有神蹟、不可能有直接的啟示、不可能有教會意義上的默示;也不可能有對人心進行的超自然工作,因此,在全能之力直接作用於靈魂這一意義上,也就不可能有重生。那些偏離其原則、承認基督的位格在起源上是超自然的人,卻主張在祂身上,超自然已轉化為自然,且從祂開始,屬靈生命的傳播乃是透過一種規律的發展過程,正如人類從亞當及其所有後裔的發展一樣,純粹是自然的。
這純粹是一種哲學理論。對基督徒而言,它毫無權威可言。由於它違背了聖經明確的教導,凡承認聖經為信仰與實踐之無謬準則的人,皆無法採納此理論。由於它與我們本性結構中所產生的道德與宗教信念相矛盾,它必然在各方面皆是有害的,且只有那些為了思辨而犧牲其內在生命的人才會採納它。
- 建立在錯誤心理學理論之上
- 第二類反對意見建立在關於自由意志、靈魂本質以及道德責任條件的某些心理學理論之上。除了那些作為聖經事實與教義之基礎並被其必然預設的理論外,關於這些或其他主題的任何理論皆無權威可言。如果任何理論主張「完全的能力」(plenary ability)是自由意志的必要條件;主張神若不摧毀自由代理人的自由,就無法確定地控制其行為;或者主張自由行為無法被預見、預言或預定,那麼若聖經所宣稱的事實暗示了相反的結論,這些理論就必然是錯誤的。如果一個理論主張人僅對意志控制下的行為負責,那麼若聖經教導我們對意志無法直接控制的心理狀態亦負有責任,該理論就必須被拒絕。如上所述,福音派重生教義所包含的事實,與抗辯派(Remonstrants)、伯拉糾主義者(Pelagians)及其他人反對該教義時所依據的理論相矛盾,因此,這些理論必須承受與任何違背既定事實之教義相同的命運。這一點在教會的不同時代已被反覆證明。這些反對意見所涉及的原則已在前面的篇幅中討論過,無需再予考慮。
- 建立在神之完美屬性上的反對意見
- 第三類反對意見源於該教義被認為與神的道德完美屬性不一致。如果所有人都死在罪中,且無力使自己恢復生命,那麼不僅定罪是不公正的,而且神在留下其他人滅亡的同時,運用祂的全能之力使某些人重生,這也與神的公義不相容。有人說,正義要求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機會;要求所有人無論是出於本性還是恩典,都有能力確保自己的救恩。顯然,這類反對意見並非專門針對奧古斯丁主義體系。無神論者也用同樣的理由來反對有神論。如果有一位擁有無限能力的人格神,為什麼祂容許罪惡與苦難在世上共同稱霸?為什麼善與惡的分配如此不均,且這種分配又為何如此武斷?
自然神論者(Deists)也對聖經的神聖權威提出了同樣的反對意見。他們無法接受聖經為神的話語,因為聖經將世界的創造者與統治者描述為:將人置於某種確保罪惡普遍存在的環境中,然後又以無情的嚴厲來懲罰他們,甚至懲罰他們所說的閒話。
同樣明顯的是,各種反奧古斯丁主義的體系並不能真正解決這些困難。即便承認重生是罪人自己的行為;即便承認每個人都擁有確保自己救恩所需的一切知識與能力,事實依然是:得救的人寥寥無幾,且在當今世界,神並沒有介入以阻止絕大多數成年人在罪中滅亡。
奧古斯丁主義者並不否認這些困難。他們只是堅持認為,這些困難並非其體系所獨有;他們滿足於聖經對這些問題所給出的解答。該解答與意識與經驗所及的一切事實相符。聖經教導:人被造時是聖潔的;人因自願違背神的律法而背離了神;由於這種背離,所有人都帶著罪咎與污穢,處於靈性死亡的狀態來到世上;神並沒有施加任何影響引誘人犯罪,相反地,祂透過真理、護理以及聖靈,對人施加了一切應當促使理性受造物悔改、尋求祂赦罪之恩與成聖之恩的影響;對於所有誠心誠意尋求按祂所定的方式與神和好的人,祂確實拯救了他們;出於祂的主權恩典,祂運用大能,更新並聖化了無數的人,否則這些人將會繼續活在罪中。聖經的這些描述與我們知識範圍內的一切事物皆相吻合。意識與經驗證明我們是一個背道的種族;所有人都犯了罪,既是罪人,就喪失了對神恩寵的一切權利;人在持續犯罪與拒絕恩典的邀請時,是自願的,是隨從自己內心的私慾。此外,每個人的良心都告訴他,他從未像世人追求世俗事物那樣,以誠實與毅力去尋求靈魂的救恩,卻在努力中失敗。每一個未能獲得永生的人都知道,責任在於自己。另一方面,每一位信徒的經驗都向他見證,他之所以在基督裡,是出於神而非出於自己(林前 1:30);每一位信徒都知道,如果神任憑他自己,他將會繼續活在不信與罪惡之中。為什麼神介入拯救這一個而不拯救那一個,儘管所有人都同樣不配;為什麼神將天國的事向聰明通達人隱藏,卻向嬰孩顯明,這只能用我們主的話來回答:「父啊,是的,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。」(太 11:26。)
關於奧古斯丁主義的重生教義會導致忽視恩典媒介、「等待神的時間」、冷漠或絕望;以及它與呼籲罪人悔改信主的勸誡與命令不一致,且與道德責任不相容等較為流行且常見的反對意見,皆已多次討論過。只需再次說明:這些反對意見建立在一個假設上,即無能(inability)——即使是源於我們自身的罪性——與義務是不相容的。此外,在罪惡的重擔下感到無助,其自然且實際的趨勢,是引導人向那位有能力提供救助、且主動提供救助的神,發出懇切而迫切的祈求。